1.Q:根據西安注冊公司注冊地址要求,哪些地址可以注冊公司?
A:以下為常見公司注冊用房及所需提交產權證明文件:
1)商業用房(辦公樓、寫字間等)。需提交房產證或者房屋買賣合同的復印件;
2)商住兩用房。需提交房產證復印件或者房屋買賣合同復印件;
3)住宅房。需提交房產證復印件或者房屋買賣合同復印件;
4)民房。民房一般沒有產權證,可讓村委會開具權屬證明;
5)拆遷安置房。提交拆遷安置證明也可以注冊;
6)市場及工業園區用房。提交管理機構出具的使用證明即可。
以上房屋,除了商業用房外,其他用房還需要提供轄區居委會或者物業公司蓋章的《企業住所(經營場所)證明》(物業蓋章需提交加蓋公章的物業公司執照復印件),否則工商局不予受理注冊審批。
2.Q:根據西安注冊公司注冊地址要求,哪些地址不能注冊公司?
1)非法建筑;
2)危險建筑;
3)被依法征收即將實施拆除的建筑;
4)經濟適用房。
3.Q:租賃的房子注冊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資料?
A:租賃的房子注冊公司,需要提供房產證明復印件和房東身份證復印件。如果租賃的房子出租方為公司的,除了提交產權證明復印件,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方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4.Q:選擇不同的注冊地址對公司稅負有什么影響?
A:在西安注冊公司,不管您選擇在哪個區注冊,公司所屬行業的稅種、稅率都是一樣的,所以對后期稅負沒有影響。
5.關于注冊地址的最新規定
《關于改革工商登記制度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意見(試行)》的實施意見
(三)簡化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手續
1、各分縣局應按照“規范、準確、具體”的原則,對市場主體住所和經營場所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查。對由于客觀原因無法提交權屬證明文件的,由房產管理部門、物業管理部門、有形市場開辦方、街道辦事處、居委會、村委會或者開發區(工業園區)管理機構等出具使用證明均可予以登記。
2、各分縣局可以將同一地址登記為多個市場主體的住所或經營場所。
3、市場主體在住所外設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,其地址與住所在同一分縣局管轄區域內的,可不再辦理分支機構登記注冊,但應向所在地分縣局備案。
4、除無實體店鋪的網絡商品交易服務以及從事創意、設計、創作等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市場主體,可以直接將其居住場所登記為住所或經營場所外,其他將住宅改為商業用途的,還應按要求提交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或業主委員會(居委會)或物業管理部門簽署同意意見的《住所(經營場所)登記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