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Q:擬定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注意事項?
A:1)經營范圍分為一般經營項目和許可經營項目。
一般經營項目,可以直接寫到經營范圍里面去經營即可,比如說商貿公司銷售辦公用品、五金交電等。但是許可經營項目雖然在經營范圍里面有,必須在取得相關部門頒布的許可證以后才可以經營,比如銷售食品,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后才能經營,否則就違法了。
2)許可經營項目分為前置許可和后置許可,前置許可需要先辦理許可證才可以注冊公司。
2.Q:如何擬定經營范圍?
A:1)寫現在開展的業務;
2)寫預計將來需要開展的業務;
3)經營范圍寫大類,避免寫的過細化;
4)經營范圍允許跨行業寫;
5)許可經營范圍可以寫,但經營過程中需要辦理許可證;
6)不知道怎么擬定,可以參照同行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寫;
7)以后經營不到的項目不用寫(寫的越多工商審批時間越長);
8)工商局不允許出現的經營范圍不能寫,比如目前不允許寫投資、教育、培訓等,工商局進行行業整頓,不審批這些項目,如果寫,無法通過審核。
9)公司主要經營范圍要和公司名稱中行業描述一致;
10)經營范圍制約到公司業務開展時可以變更。
3.關于經營范圍的最新規定
《關于改革工商登記制度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意見(試行)》的實施意見
(七)放寬經營范圍登記條件
1、對從事一般經營項目經營的,登記機關可以參照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的大類、中類、小類或者具體經營項目,予以登記;對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中沒有的新興行業或者具體經營項目,可以參照文獻資料、國際慣例以及為公眾熟知的稱謂予以登記。
2、對申請人申請屬于“大類”的經營項目,登記機關應依據申請在核準經營范圍時注明“上述經營范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,憑許可證明文件或批準證書在有效期內經營,未經許可不得經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