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Q:公司股東身份要求?
A: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公司股東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人,包括自然人,也包括法人或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。
2.Q:哪些自然人不能做公司股東?
A:以下自然人及法人單位不能做股東:
1)國家公務員、法官、檢察官不能做公司的股東。
2)黨政機關的干部和職工不能做公司的股東。
3)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配偶、子女不能做公司股東。
4)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做公司的股東。
綜上,注冊公司時一定要確定股東身份,避免公司注冊后股東身份無效。
3.Q:哪些經濟實體不能做公司股東?
1)黨政機關、司法行政部門以及黨政機關主辦的社會團體不能做公司的股東。如××省委講師團、×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學院。
2)黨政機關所屬具有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,以及黨政機關各部門所辦后勤性、保障性經濟實體(企業法人)和培訓中心,也不得成為股東。
3)會計師事務所、審計事務所、資產評估機構,律師事務所也不得成為股東。
4)分公司不得對外投資,分公司不能成為股東。
4.Q:注冊公司股東需提交哪些身份證明?
A:注冊公司,股東需提交以下證明:
1)股東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證復印件;
2)股東為公司的,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;
3)股東為其他具有法人資格經濟實體的,提交相應的法人資格文件。